当事人申请250万元国家赔偿
1月11日上午8时许,52岁的强闯德再次站在汉中市中院门口。这次,他将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250多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
强闯德的代理律师陕西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常敏安说,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司法解释,在之前国家赔偿法的基础上,专门列出像强闯德这样“疑罪从挂”案件获赔的具体情形,目的正是在于倒逼司法机关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同时又能为公民权利提供救济保障。
案情回顾
涉嫌强奸被抓关押7年后被放
根据1996年3月25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1995年11月6日,强闯德因涉嫌强奸被洋县公安局刑拘,同年11月10日被依法逮捕。强闯德强奸、杀人一案,经洋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洋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起诉。从1995年11月6日被刑拘,直到2001年2月19日,时隔6年之后,汉中市中院才对强闯德强奸、杀人一案进行了一审。强闯德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强闯德向省高院提起了上诉。省高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强闯德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裁定撤销汉中中院对该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案发7年后的2002年3月12日,强闯德被取保候审;2003年4月14日,洋县公安局下发《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华商报2015年12月29日曾报道此案。
从31岁到38岁,强闯德7年时光在看守所里度过,直到解除取保候审,从他走出看守所,他就一直等待着汉中市中院的重审。然而,至今他都没等来任何消息。
赔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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