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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案例

虚假离婚害人害己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2015年第11期   作者:贾肖虎  时间: 2015-11-30   上传:redcloud


离婚是大事,绝不能马虎对待。


案例  一年前,李某与曹某为生小孩需买套大房子,可是两人名下已经有了一套房子,按照当时的房产政策,购买二套房不仅需要高首付,还要承担高利率。因此,李某提出了假离婚,建议离婚时把房子过户到曹某名下,离婚后再以她的名义购房,以享受首套房购房优惠。双方办理假离婚后,李某张罗着选房、备孕,可是不久就听闻曹某已经与他人同居,不愿复婚,多番交涉之后,李某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诉到法院,但鉴于李某、曹某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夫妻共同财产已进行分割,法院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最终人财两空,欲哭无泪。

李某与马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201311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存续期间一切债务由李某负责偿还。婚姻存续期间,李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杨某借款60000元,并出具借条。此后杨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而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本案中马某无法证明杨某与李某约定了债务为个人债务,而且也无法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了归各自所有。故法院认定李某在与马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杨某的借款属于李某与马某的夫妻共同债务。

 

说法  (贾肖虎/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近几年,假离婚新闻事件层出不穷,有贵州云岩区数百村民排队假离婚为分房,也有山东夫妇假离婚为逃避外债,更有南京男子假离婚后复婚不成打死前妻。城镇拆迁、农村征地、逃避债务、买房避税等均能看到虚假离婚的身影。办理假离婚的理由,几乎都是为了规避各种社会管理秩序,或者侵害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假离婚事件频发,究其原因均离不开利益二字,抛开情感因素不论,假离婚就真的可以保全利益,做到万无一失吗?

在案例中,曹某“假戏真做”,结果李某人财双空,权益遭受极大损害。退一步说,假离婚即使双方复婚成功,夫妻双方的财产已经发生了变化,离婚时一方所获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复婚时已成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此,即使假离婚后双方复婚成功,夫妻关系延续,但在双方离婚期间各自可能发生的收入、继承、抚养、甚至是夫妻忠诚义务等,都是不可事先预见的。

在案例中,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夫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有明确的规定。并且,一旦法院认定双方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该约定无效,法院有权判决这对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

纵观我国现行法律,并无“假离婚”的相关概念,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即使夫妻为各种目的而离婚,只要双方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民间所谓“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假离婚行为不仅违反基本道德伦理和契约精神,更面临诸多法律风险,当事人须慎重考量。在刑法上通过假离婚避税,主观要件为故意;客观上,因逃避涉及税款数额达数万乃至数十万元,如符合逃税罪的客观要件,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在民法上,利用假离婚避税,在民法领域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为无效民事行为。由此可见,“虚假的表示、非真实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即使通过假离婚获得了离婚证,其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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