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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探析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2015年第11期   作者:何平地  时间: 2015-11-24   上传:redcloud

专题询问是询问的衍生与拓展,是一种有计划、有重点、有组织的特定议题的询问形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率先运用并已日益常态化,当前在人大监督工作中发挥出了独特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询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法定方式。近几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积极进行了专题询问的实践和探索,对监督和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实践证明,专题询问已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效监督方式。
  
各地开展专题询问的现状
      2010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并首次开展专题询问。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开展了16次专题询问,30个省级人大常委会(除吉林)、14个副省级城市陆续开展了专题询问,更多的市、县级人大常委会也纷纷尝试。以湖南为例,省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7月和9月、2012年7月、2014年11月、2015年9月,选定食品安全、省“两院”队伍建设与公正司法、湘江流域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等人民群众非常关注的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题询问。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共开展了139次专题询问。
      近几年来,专题询问虽然已经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普遍开展,但由于它还是一种新的监督形式,特别是在制度层面尚无统一规范,在工作实践中仍然存在思想认识有差距、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实效还需强化等问题。
  
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对策
      张德江委员长强调,开展专题询问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改进和完善专题询问工作,进一步完善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增强专题询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推进专题询问的规范化、机制化、常态化。充分发挥专题询问在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中的重要作用。这为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指明了方向。
      首先,完善专题询问的方式方法。注重专题询问的法定性和程序性,着重研究“问什么、怎么问、怎么答”的问题;认真研究借鉴全国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成功经验和有益探索,进一步规范专题询问的程序、现场问答的组织方式,明确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完善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措施,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确保专题询问取得应有效果。
      其次,强化对专题询问的跟踪监督。采取科学方法和程序,明确落实责任,将询问、梳理、交办、跟踪、督办构成一个严密的整体,确保专题询问意见得到切实办理。如有必要,可以对专题询问的问题办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次询问,把专题询问的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对“一府两院”处理不满意的,必要时,常委会可以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刚性的监督手段,以更有力地推动改进工作。
      再次,善用人大监督工作“组合拳”。注重将专题询问与执法检查、听取报告、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等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专题询问的实效。如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专题询问;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后,结合审议进行专题询问;在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时,就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此外,还要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议对监督法作出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题询问法律制度。应将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询问权予以细化,对专题询问的提出、对象、内容和询问处置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使专题询问更有操作性。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制定了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应结合实际就专题询问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意见。  
(作者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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