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兰溪县公安局,浙江金华“9·16”专案组民警展示大量的银行卡、公章及U盾等地下钱庄作案工具。 警方供图
据公安部最新数据,自4月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在前两次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中,已破获170余起重大地下钱庄转移赃款、洗钱案件,涉案金额8000多亿元。
数千亿资金通过地下钱庄流入境外,不仅给我国金融秩序造成冲击,还给我国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带来巨大负面影响。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表示,地下钱庄不但涉及金融、证券等经济犯罪,还日益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成为贪污腐败分子和暴恐活动的“洗钱工具”和“帮凶”。
最大地下钱庄涉案4100亿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反洗钱处副处长束剑平介绍,地下钱庄是一种俗称,近年来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地下钱庄,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一般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束剑平解释,国内地下钱庄的犯罪手法一般有三类:一是非法买卖外汇型,即不法分子在国内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二是支付结算型,不法分子通过设立“三无”公司,采取网银转账等方式协助他人将对公账户,非法转到对私账户、套取现金等进行非法支付结算。最后一类目前最为常见的是“对敲型”地下钱庄,每当境内“客户”将人民币打进地下钱庄的境内账户,境外同伙就会从境外账户给“客户”的指定账户打入外汇。国外资金想进来就反向操作。如此,表面上资金在境内外分别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但实际上却完成了资金的跨境流动。
地下钱庄到底能牟取多大的暴利?
在今年公安部督办的浙江金华“9·16”专案中,一个涉案团伙所制作的电子会计账目显示,2014年前10个月内,就赚了2072万元。这起专案中,总涉案资金高达4100余亿元。而深圳警方在本月初的统一行动中,捣毁10个地下钱庄窝点,涉案金额达516亿元人民币。
“三不问”行规助长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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