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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案例

原醴陵市委书记蒋永清因贪污受贿一审被判18年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于振宇  时间: 2015-09-10   上传:redcloud

9月9日下午,记者从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醴陵市原市委书记蒋永清因贪污受贿一审被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310万元,追缴涉案赃款994万元。一审宣判后,蒋永清表示不服,依法提起上诉。

贪污千万,一审被判18年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一、被告人蒋永清在担任株洲市委党校校长、株洲县县长、醴陵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人事录用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8次单独或伙同赵善军、胡弼华(均另案处理)共同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225.034万元。其中:人民币1155.5万元,生肖牛玉质摆件一个,价值人民币18万元,存有5万元的银行卡一张,宝格丽铂金项链一根,价值1.85万元,巴宝莉男式风衣一件,价值2.2万元,欧米茄男式手表一只,价值3.074万元,金条1000克,价值38.6万元,美元1000元。二、被告人蒋永清伙同他人贪污公款共计37万元。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一、被告人蒋永清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970.63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对于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蒋永清为谋求仕途发展,指示袁某向上海某中央领导亲属开办的健康教育促进中心汇款200万元的事实没有认定为受贿;对于同案犯胡某某单独收取的50万元没有认定为蒋永清的受贿数额。二、被告人蒋永清伙同他人贪污公款共计37万元。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21日依法作出判决:一、被告人蒋永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30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310万元;二、追缴涉案赃款994.034万元及生肖牛玉质摆件一个,上缴国库。

贿款来自权钱交易

蒋永清出生于湖南省永州市,从一名企业干部慢慢升迁为醴陵市委书记。他爱好学习,是株洲地区唯一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经济学教授职称的县(市)长,曾被株洲市委评为“学习型领导干部优秀个人”,开会时曾拒绝基层单位为其摆水果,但最后也走向了贪腐之路。

法院判决书显示,蒋永清的主要贿赂款来自与一些开发商的权钱交易。彭益清(另案处理)系株洲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07年至2012年期间,彭益清在株洲县开发了“和城国际”房地产项目。他还先后承揽了株洲县标线标牌工程、2009年度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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