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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问题研究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欧凯娟  时间: 2015-08-07   上传:redcloud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深入推进,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领域不断拓宽。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客观上对人大常委会的职责赋予了更多任务,也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寄予了更高的希望和要求。本文试从实践的角度对优化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进行探讨。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现状

组织法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名额、职权等,但是并没有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虽然进入新世纪以来,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构成慢慢优化了,但是受年龄、知识、职务等因素的影响,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构成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开展人大工作的需要。以某县人大常委会为例,现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男女比例为17:9。大致构成是:主任、副主任6人,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工作人员11人,县委办、组织部、统战部、610办、妇联、总工会、县恒大公司、奇奇服饰、中学学校各1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8人,企业界2人,大学本科以上20人,大部分为函授学历,35岁以下的4人,36—55岁的22人。从目前构成来看,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存在的问题有:

   知识结构不合理上述所举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有法律专业背景或从业经历的2人,占总数的8%,有财经专业背景或从业经历的2人,占总数的8%。作为地方权力机关,监督机关,没有一名委员具有律师资格和会计师资格。再者大部分常委会委员都不是全日制大学毕业的本科生,都是通过省、市党校函授获得的文凭,专业知识还是比较匮乏。常委会组成人员专业化不强,能力不足,不合理的知识结构严重影响了对重大事项的决定和监督权的行使,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围绕经济建设开展人大工作中,尤其是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有关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重大事项时,很多组成人员说不出实质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更提不出超出‘一府两院’的政见。

职业因素限制多。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大部分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本单位工作任务重,人大常委会是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只有汇集各个方面的专家,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才能满足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但就现实情况看,专门人才很少,在某一方面有所建树的专门人才微乎其微,企业界的委员,基本上没有时间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活动,甚至连人大常委会都经常请假。

人员老龄化严重。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的加快,常委会组成人员年轻化已经有所突破。这里所说的年龄问题,主要是常委会负责人、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基本上是从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当过主要负责人的同志,他们基本上都在40—55岁之间,很多时候满足不了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要求,特别是信息化的要求。从党政机关转岗过来的老同志有“船到码头车到岸”的思想,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没有积极性。由于换届时实行大换班,进入人大常委会的委员大多是从党群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退下来的,在主观上有退居“二线”心理,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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