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整改效果如何?
7月23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及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等5个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
113个需整改的问题中,74.3%整改到位,上半年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1.8%
结合省政府和5个部门的整改情况报告,以及省人大环资委今年组织的实地调研情况,截至目前,去年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的各市州需整改的113个问题中,株洲市石峰区荷花水泥厂烟气和粉尘污染、长沙市宁乡县第二水泥厂烟气和粉尘污染等84个问题整改到位,占总数的74.3%;湘潭市湘钢集团烟气污染、岳阳市巴陵石化公司烟气污染等23个问题正在整改,占总数的20.4%;长沙市橘子洲景区烟花燃放污染问题、常德市长常高速常德段沿线砖瓦厂烟气污染、张家界市银州建材公司扬尘等污染、益阳市长常高速益阳沿线砖瓦厂烟气污染、郴州市汝城县乐施水泥公司烟尘污染、娄底市冷水江市闪星锑业烟气污染等6个问题整改未到位或未整改,占总数的5.3%。
据环保部门监测,今年1至6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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