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长沙闭幕。会议决定任命黄关春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免去孙建国湖南省公安厅厅长职务。
以下内容节选自黄关春在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所作的任职前发言,原汁原味摘录如下。
█ 黄关春的任前发言(节选)
我1959年2月出生于湖北鄂州,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1975年参加工作,197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武汉市硚口公安分局当过派出所民警、侦察员、政治处干部、副科长,先后担任武汉市硚口区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常务副区长;武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武汉市江汉区委书记,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武汉市政府秘书长,武汉市副市长,武汉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2006年3月任孝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2年7月,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在吉林任职期间,我坚决贯彻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决策部署,与全省公安民警勠力同心,紧紧围绕增强公安发展后劲加强基层基础,在全国率先提出做实派出所、做强专业队、推进信息化“两做一推”思路,统筹实施基层优先、实战优先、科技强警、人才强警“两优两强”战略,有力推动了警务模式转型升级,经验做法得到公安部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介 分享到
扫描关注人民之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