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新法对依法行政与完善司法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减少涉征拆领域“暴力拆迁”与“钉子户”,让政府形象与被拆迁户利益双赢,成为人们对法治拆迁的预期。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涉征拆领域“民告官”案件日益增加,有关政府强拆,“钉子户”自燃、跳楼等新闻不绝于耳。
如何严格征收规程、实施公平补偿成为当务之急。2011年1月,国务院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将“房屋拆迁”变更为“房屋征收”。
但是,在征收过程中,仍存在不严格依法行政的现象,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4年,我省三级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一共是561件,败诉案件数量占新收一审行政案件(7812件)的7.18%,其中,涉征拆类案件11.83%的败诉率,相对于其他类型案件是比较高的。
1/3的被征收人合理诉求得以满足
据省高院统计,涉征拆案件的主要类型包括被征收人不服政府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征收公告、信息公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强制执行等。
近三年来,我省法院受理的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诉讼案件2097件,其中一审案件1559件,二审案件538件。去年全省法院受理涉征案件683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占11.83%,达成调解的有21.98%。全省有1/3的被征收人的合理要求通过判决和调解得到保护与解决。钟德霞案就是其中一例。
钟德霞在长沙市开福区熙宁街87号有座老房子,系不可移动文物。2012年3月,长沙市开福区政府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钟德霞的房屋在该项目征收范围内。征收方多次与钟德霞协商,未能就补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2012年4月12日,评估公司独自作出房屋征收分户评估报告,并送达给钟德霞。
2013年4月18日,开福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依据估价报告,对钟德霞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提供了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供选择。同年5月21日,开福区政府对钟德霞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决定对其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并提供周转用房。
钟德霞对该决定不服,向长沙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维持该补偿决定。钟德霞不服,遂提出了行政诉讼。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一审驳回了钟德霞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开福区的征收补偿决定。
钟德霞不服一审判决,向长沙市中院提出上诉。在二审诉讼期间,2014年6月9日,开福区政府以钟德霞该房屋在2010年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中登录为开福区不可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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