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实现形式
声音周刊:阚主任,您好。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您是以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出席了全国政协会议。同时您还担任全国人大会议秘书处议案组组长,是大会工作人员。而您的日常工作职务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参加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协商民主、人大立法和服务代表等工作特质都交集于您一身。同时,我们了解到,今年是您在全国人大机关工作的第28个年头,可以说,您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主法治的进步。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阚珂: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30多年里,人们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词已不陌生,它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出现的频率非常高,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都要涉及。但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的时间却说法不一。
有一种观点认为,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确立。如果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1954年才确立的,那么从1949年到1954年这5年中,新中国的政体是什么呢?我的观点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1949年9月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和其他相关文件确定的。从1949年到1954年实行的是,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通过了选举法,1953年下半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空前规模的普选。1954年9月15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在这个时候,我们说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由下至上系统建立起来了。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也可以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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