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应当认真扎实学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信仰。
民众关注街头大屏幕滚动播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的内容。 摄影/韦 亮
在今年2月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学是用的前提,知是行的基础。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打造法治湖南建设升级版的时代背景下,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应当认真领会、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勇于担当的责任心,认真扎实抓重点、下功夫,求到实效。
学好宪法及其相关法,提升法治信仰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的权威源自我们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是提升法治信仰的核心要义。特别是宪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等4部以基本政治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地方政权基本架构职责、国家基本立法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宪法类法律,对于领导干部树立国家意识、宪法意识、权责意识、监督意识尤为重要。
具体而言,对于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不仅要认真学习相关法条,更要深刻理解法条背后蕴含的深厚法理根基和丰富内涵。对于监督法,不仅要熟知运用较多的四项监督职权: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同时,对不经常运用的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以及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三项监督职权也要了然于胸。今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立法法,要特别关注其对于各级政府制发包括政府规章在内的规范性文件,所作出的硬性约束与明确要求。例如,“没有上位法依据,地方政府不得设立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等,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以前形成的“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笔头,笔头不如口头”等习惯性思维,理应就此发生颠覆性改变。
总之,通过对宪法及其相关法的学习,达到带头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目的与效果,真正将法律权威和法治信仰铭刻在心,让自觉守法成为自己的一种思维和行为习惯。
学好党内法规,增强遵纪自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规定:党内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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