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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严格把好人事任免“五关”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2015年第5期   作者:张明贵  时间: 2015-05-25   上传:redcloud

 

近年来,宁远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事任免工作方式方法,对拟任干部严格把好了任免审查、法律考试、任前发言、议案审议、任后监督“五关”。

 

 

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重要手段。宁远县人大常委会在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人事任免工作方式方法,严把人事任免“五关”,有力推进了干部任免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严把任免审查关。对拟任人员的了解,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前提。县人大常委会在收到“一府两院”提请任命议案后,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拟任人员所在单位,召开班子成员和股(室)以上干部、退休老同志座谈会,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或有关同志谈话,并发放民主测评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拟任命人员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违法违纪情况等进行重点审查。同时,在县广播电视台和单位政务公开栏进行任前公示。

严把法律考试关。严格坚持“凡任必考”的原则,规定提请任命人员必须先通过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在常委会会议上通报,合格者方可提请任命,对不合格的待补考合格后再提请任命,对补考仍不及格的,不再提请常委会审议。为了防止考试走过场,县人大常委会对考试的范围、方式、纪律及组织实施都作了明确规定。在20136月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命中,从命题到阅卷,都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一个口子归总、安排专业人员操作。对3名因公出差的缺考人员和2名考试不合格人员,都进行了严格补考。

严把任前报告关。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拟任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围绕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任期目标、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以及如何接受人大监督等表明态度和决心。为了引起拟任人员对任前报告的重视,要求报告人一律脱稿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不仅能在任命前见到其人,对拟任干部有一个直观、全面的印象,还能系统了解其综合素质、工作理念、以及口才表达和应变能力。对拟任人员推行严格的报告制度,不仅提高了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的权威性,而且为审议人事任免议案打好了基础。同时,电视台对拟任人员的表态发言进行全程直播。

严把审议表决关。对拟任命人员进行审议、表决,是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中最关键一环。审议时,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拟任命人员的任前调查情况通报、法律考试成绩,以及任前履职情况报告,对每一名拟任命人员进行认真询问,结合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为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真实表达本人意愿,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安装了电子表决器,有效消除了举手表决的弊端,进一步提升了表决真实性、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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