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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事例

把对人大代表的监督落到实处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中国人大网   作者:李伯钧  时间: 2015-03-24   上传:redcloud

   在推动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人大代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发生在一些人大代表身上的问题也不容回避。代表履职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关键是要做实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做到马克思当年谈到巴黎公社时所讲的:“代表必须严格遵守选民的确切训令,并且随时可以撤换

    一、人大代表要接受监督

    保罗·高更是法国后印象派画家,他在1897年创作了其代表作油画“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借用这幅画的名称有三问:我国的人大代表是从哪里来的、究竟是谁、应当到哪里去?回答是: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出来的,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应当努力为人民服务。这就是人大代表经常讲的,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在必要的监督下来保证其履行好代表职责、发挥好代表作用。

    从历史和现实经验与教训来看,不受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特别是公权的行使必须接受监督,否则就容易出现问题乃至腐败。而且在法理上,与私权行使“法无禁止都可为”不同,公权行使必须遵循“法无授权即禁止”或者“法无规定不能为”。权力还必须在阳光下运行。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是一种公权的行使,因此也必须接受监督。对此,我国的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都有相关的规定。

    二、由谁来监督人大代表

    在我国,选举权和监督权是不可分割的,这是我国社会主义选举制度与资本主义选举制度的一个重大区别。我国人大代表选举的实质是人民群众把本来属于自己的管理国家的权利委托给选出的代表,由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监督的实质是一种控制,是人民群众对于委托出去的权力有控制运作的资格和能力。人民群众有权监督自己选出的代表,这是保障国家权力最终掌握在人民手中的重要措施,也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特点、一大政治优势。人民群众对代表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代表忠实地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好行使国家权力。

    人民群众监督代表是一个大的概念,由人大代表的代表性所决定,例如某省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要接受其所在行政区域人民的监督,也要接受全国人民的监督。现实中,我国五级人大代表是分别通过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办法,即县乡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的。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从法律设计来看,监督代表的具体主体分别是选出代表的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由原选区选民进行监督,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由原选举单位进行监督。按照谁选举就对谁负责、谁授权谁监督的原理,人大代表对人民群众负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具体来说就是要对 分享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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