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形势下,如何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全国各地都在不断实践和探索。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首创开展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题活动,无论是在活动组织形式的建立和活动内容的丰富上,还是在活动制度的健全和活动保障的落实上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有制度,但不够完善;人大代表与群众有联系,但不够紧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顶层设计尚需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为此,2013年8月至10月,郴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课题组深入郴州市三级人大、五级代表,发放调查问卷2000份,回收有效问卷1370份;在各县市区及部分乡镇召开人大工作者、人大代表和群众座谈会22次,收集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经验材料、相关论文60余份,比较清楚地把握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现状,找到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推动代表更好地依法为民履行代表职务的对策建议。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钟本强在丰越环保公司调研。
当前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存在的问题
六十年来,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逐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但调研发现,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仍然存在动力不足、能力不够、效果不好等问题,主要是法律制度不够系统、组织制度不够健全、工作制度不够细化、保障制度不够有力、监督制度操作性不强。
法律制度不够系统。涉及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法律主要有宪法、代表法、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等。但现有的法律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较少,且不系统;方式和内容不够具体。
组织制度不够健全。一是代表候选人的确定程序有时难以实现组织推荐与群众意愿的真正统一,参与直接选举的选民缺少发言权,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缺乏联系群众的根本动力。二是缺少代表联络群众的专门机构。目前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一般由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履行代表联络职责,但存在市县两级无内设代表联络机构,选任联工委人员少、时间精力不足,代表联络工作到位难等问题。
工作制度不够细化。一是以集体活动为主的活动形式,难以保证代表联系群众的经常性。调查发现,50.5%的群众最愿意接受“个人走访”。二是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不明确。现实中代表关注民生问题多,关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少;为民帮扶解困多,监督权力运行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少;一些基层代表把生活上的联系当作履职联系。三是代表督办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手段少、强制性差,代表建议办理的效果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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