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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对策和建议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2014年第7期   作者:沈磊斯  时间: 2015-03-13   上传:redcloud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要求,4月至5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直相关单位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汇报,并赴娄底市、益阳市等地,检查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湖南省目前有未成年人1400余万人。从检查情况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纵深发展,以政府为主导,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的保护体系基本形成。配套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积极落实保护措施,从而使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等进一步得到维护。

在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未完全到位,未成年人特殊群体保护机制亟待完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和教育矫治场所建设相对落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有待完善。

为此,在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力度,营造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良好氛围的同时,应全面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动各职能部门合作履职,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职能,配齐配强机构和人员。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保障其心理健康和人身安全。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逐步解决中小学大班额、新增危房校舍等问题。新闻、文化、传媒等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制作出版高质量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文化、公安、工商、信息产业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加强对网吧的经常性监管。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家和流动摊贩的监管,严防其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槟榔等不利于身体成长的商品。司法机关要依法严格打击拐卖、虐待、遗弃、性侵等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司法活动中,切实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与诉讼权利。

加大对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保护力度,实现未成年人群体的普遍公平。应研究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加强对性侵女童的心理疏导和隐私保密工作,积极救助孤残儿童及流浪未成年人,加大对未成年犯和社区未成年矫治人员的帮教力度。

加大校外活动场所和教育矫治场所建设力度,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议政府加大对校外活动场所和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财政要加大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公益性社会教育场所建设,完善现有青少年社会教育场所和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儿童活动中心、博物馆、纪念馆的展览内容不能一成不变,要形式多样。要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或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场所建设,建议教育部门牵头,在每个市(州)至少建1所公办的专门学校。同时,引导规范民办特殊特训学校建设,使之成为公办专门学校的有益补充。

 


执法检查组检查益阳市赫山区洪家村社区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情况。

 

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更好地提供法制保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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