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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故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谁的“发明”?

http://www.hnrmzy.com  文章来源:《人民之友》2014年第9期   作者:  时间: 2015-03-06   上传:redcloud

      

      1953年9月27日,山西省平顺县西沟乡西沟村选区举行选举大会,选民们举手一致选举本村的全国著名劳模李顺达和申纪兰当西沟乡人大代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也不同于原苏联的苏维埃制度,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那么,这一制度又是谁的“发明创造”呢?

    从理论基础上说,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与中国具体的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马克思称赞巴黎公社是不同于“三权分立”的“议行合一”的政权形式。十月革命后列宁等在俄国建立的苏维埃制度,保持了马恩所提出的新型国家制度的两大根本特征:无产阶级统治和议行合一。

    中国共产党在早期创建国家政权的实践中,基本上是沿用苏维埃制度的模式。比如在土地革命时期的农会和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基本上就是典型的议行合一的苏维埃制度的翻版。其中,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建立的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和农民协会,催生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萌芽。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建立的工农兵苏维埃,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国家形式出现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机关,具备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过程的重要里程碑。

    到抗日战争时期,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在解放区和根据地实行了参议会制度。19391月,陕甘宁边区召开第一届第一次参议员大会,建立起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作为代议制机关。19393月,毛泽东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中,首次提出了参议会政权的“三三制”原则,即在人员分配上,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中间派占三分之一。除在乡一级实行“议行合一”,由参议会代行政府职能,不另设行政机构外,边区、县、区实行代议制,每级均设参议会、政府和法院。同时,扩大了选举范围,建立了议员竞选制。应该说,参议会制度已经初步显现了后来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雏形。

    1940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中国即将建立的社会制度将是有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和苏联社会主义国家的新民主主义政权。

    1945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强调:“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既能表现广泛的民主,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又能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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